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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4-09-04 10:20 点击次数:160
配资监管的目的是确保配资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一方面,配资监管要求配资公司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合规条件,确保其具备为投资者提供配资服务的能力和资金实力。另一方面,配资监管还要求配资公司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或违规的配资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A股又现离婚案,危及公司控制权!
博亚精工6月27日晚间公告,公司实控人陷入离婚纠纷,公司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
实控人陷离婚纠纷
博亚精工6月27日晚间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李文喜通知,李文喜近日收到《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原告岑红诉李文喜离婚纠纷案,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立案,原告请求判令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
公告显示,李文喜、岑红为博亚精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文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18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98%),岑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6%),双方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22.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4%)。
公司称,因该案件尚未开庭审理,公司无法判断诉讼结果,亦无法预计诉讼进程及判决时间,公司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动存在不确定性。
图片来源:公司公告
曾多次“闹离婚”
实际上,这并不是博亚精工实控人第一次“闹离婚”。
2022年1月博亚精工就曾公告,实控人李文喜近日收到《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原告岑红诉李文喜离婚纠纷案,由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1月10日立案,原告请求判令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
不过,2023年4月,博亚精工公告,李文喜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予原告岑红与被告李文喜离婚。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各半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彼时,公司表示,经向当事人了解,原、被告双方收到判决书后15日内均未上诉,一审判决已生效。
2024年3月,博亚精工再次公告,李文喜向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与岑红的婚姻关系,财产(包括股权)、债权债务依法分割。
今年5月,博亚精工披露,李文喜收到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原告撤诉。
2023年营收净利双增
公开资料显示,博亚精工主要从事板带成形加工精密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和特种装备配套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23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营收净利双增。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28亿元;同比增长3.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25.84万元,同比增长7.05%。
2024年第一季度股票实盘配资公司,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587.46万元,同比下滑9.3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82.3万元,同比下滑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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